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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L CT Studio 貓頭鷹舞館

 

繳付場租條款及細則:

 

1) 使用者須在使用舞館前繳付所有費用。

2) 使用者如需取消租用舞館,必須在使用舞館前最少48小時通知舞館, 否則仍須繳付租租如下:

     a) 使用舞館前48小時內 (但在/早於24小時前) 通知舞館取消使用舞館, 須繳付總場租之50%;

     b) 使用舞館前24小時內通知舞館取消使用舞館, 須繳付全部場。

3) 如使用者欲更改租場日期及/或時間, 須在使用舞館前最少24小時通知舞館; 如因舞館沒有空檔以致未能改動租用日期及/或時間 ,使用者可將已繳的場租預留作六個月內租用舞館之用。

4) 如在租場時間開始前3小時內發出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或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 使用者可選擇通知舞館安排退款, 或將已繳付的場租預留作六個月內租用舞館之用。

5) 如使用者用舞館期間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或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 將不會有任何退款安排。

使用舞館條款及細則:

 

1) 除非得舞館事先同意並已收取場租以外最少港幣500元附加費,舞館內不得進食。

2) 使用者最少須租用舞館1小時, 其後可以半小時起計租用舞館。

3) 租用時段包括準備及收拾時間。 當租用時段屆滿,使用者須把舞館返還原狀並離開舞館, 否則舞館將收取逾時費如下, 而不影響舞館在租用時段屆滿後的任何時間行使酌情權騰空舞館:

    a) 逾時15分鐘或以上(但不超過30分鐘)作半小時收費;

    b) 逾時30分鐘或以上作1小時收費,視乎實際超時情況或須繳付更多額外場租。

4) 使用者必須保持舞館清潔。

5) 使用者不得擅自挪用, 拆除及損壞舞館內任何設施或傢俱, 包括租用時段內供免費使用的瑜伽墊及摺椅, 否則可被予以罰款。

6) 舞館內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或不法行為。

7) 有關使用舞館而引致的任何財物遺失、損壞或人身傷亡, 舞館概不負責。使用者需按需要購買保險以保障因使用舞館而引致的任何風險並須負責任何參加者之安全。

免責聲明:

舞館保留在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騰空舞館的權利。上述條款及細則可予以修改而不作事前通知、且舞館保留條款及細則的最終解釋權。

歡迎使用者在租用及使用舞館前查詢最新的條款及細則, 舞館保留場地租用/使用規則的修改及最終解釋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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